内容 | 求职登记 |
办理地址 |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就业促进科办公室 电话:8781110 |
许可条件 | 1.持有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且开发区户籍人员; 2.有真实求职需求; 3.代理他人求职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。 |
申请资料 | 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验原件留存复印件); 2.就业失业登记证(需再就业的失业人员),退伍证、残疾证、毕业证、驾驶证、技术等级证等复印件(验原件); 3.《求职人员登记表》。 |
办理程序 | 1.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; 2.填写提交《求职人员登记表》; 3.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登记发布。 |
办理部门 |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|
法律效力 | 1.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; 2.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、《人才市场管理规定》、《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》、《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》、《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; 3.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 |
名称 | 描述 | 表格 | 样例 | 说明 |
求职人员登记表 | 35328K |